作者在後記部分提及她放棄尋找人是誰殺的線索,也就是放棄尋找事實真相、誰該負責,將內容分為「落幕的事件」:根據受訪者的口述資料,援引媒體報導,將事件前因後果以故事性手法串連,及「未落幕的故事」:回顧受害者個別生命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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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裡關於中毒事件過程中官員們的行動與回應特別值得提出來看:
省政府八十五年度油症患者醫療照護工作報告提及「除少部分患者面部尚有色素沈澱,皮膚症狀多已恢復正常…其多氯聯苯也有顯著下降」(P107、119)
衛生署長王金茂「此次事件延遲於地方衛生機構,而他們的主管是省政府,衛生署對他們只有指導、監督之責」(P56、64)
省衛生處胡姓官員「政府有在幫你們化驗了,還不夠嗎?」(P41、50)
……(政府對受害者列冊追蹤照護其醫療需求及補助其生活作得零零落落,懶得再抄出來數落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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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錄事件時間表(P293-299)
一九七九:惠明學校師生出現皮膚黑、長痘子,通報地方衛生單位,始終查不出病因…衛生署參與調查,將檢體送到日本化驗,證實含有多氯聯苯…省政府撥100萬元給惠明學校,由衛生處購置營養品給師生服用。
一九八0:彰化地院判彰化油脂負責人陳存頂、黃文隆及豐香油行劉坤光十年有期徒刑
一九八八:行政院環保署決定食品工業全面禁用多氯聯苯
二00八:熱心人士籌組「臺灣油症受害者支持協會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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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裡有個詞彙「父母官」,這世界上當官的不少,當管教式的父母也不少,愛民如子大概只在成語裡。無知是可怕的,不曉得自己的無知,且不警惕自己是否為無知的官員更是可怕。公害或集體式的受害事件很大一部分都是因為人禍,人禍又環環相扣,分母一多,平均之後,A和B和C..都可以推諉是別人的錯。盡是一群腦筋偏廢的官員,只會說我已經作這麼多,還要我怎樣;為什麼不是想:作得不夠,還要更周全些…(本人認為公務員應有超高工作標準,不是完美主義者不得任職公務員)。悲哀的是一個人的無知也許傷害範圍尚可控制,決策、行政官員的無知,就是許多人的災難。
被遺忘的1979- 臺灣油症事件三十年‧陳昭如‧同喜文化出版工作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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